龙城区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信息来源: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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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危房改造、安全生产、招投标、质量监督等信息,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无群众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由党组书记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牵头,各科室、股室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真正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做好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审核与更新,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无专职人员,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情况

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争取增派专职人员。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2024“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按照《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龙城区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现将此次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高度重视,统筹部署。龙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员布置政务公开日的具体工作,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积极筹备,做好工作。我局在办公楼门前悬挂内容为“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实致,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展板。通过悬挂展板,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的同时,让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重点突出,坚持长效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坚持不断更新内容,使网站成为政务公开一个长期宣传阵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将农村危房领域、住房保障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领域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点工作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完善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