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信息来源:龙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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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公开信息48篇,各级采纳刊登29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共接收群众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严肃纪律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时更新龙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全年更新30期。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为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通过龙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让群众了解司法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特别是网上信息更新情况总体欠佳,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变更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

515日上午,龙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国家安全主题公园开展了“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并围绕热点问题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防止电信诈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习惯,丰富了群众的社会科学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政务公开便民化,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普法宣传袋500余个,悬挂条幅4条,提供咨询服务30余人次,宣传覆盖面达千余人次。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在龙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龙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按时更新公共法律服务专栏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查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平台等栏目内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宣传,方便广大群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