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信息来源:龙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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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4年市级衔接资金的申请》(朝农发〔2024〕91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专项用于各县(市)区防止因灾返贫等项目资金支出。
请严格按照《朝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31号)等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实施全过程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等相关工作。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一市财力
支付方式:实拨
2024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 ( 市 ) 区 |
下达指标金额 |
备注 |
合计 |
5370.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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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 |
45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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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 |
4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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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 |
3210.965 |
|
建平县 |
389.50 |
|
喀左县 |
659.10 |
|
双塔区 |
124.50 |
|
龙城区 |
1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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