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农[2024]245号)文件要求,龙城区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方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众可在2024年11月28日。
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受理单位: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局
邮政地址:朝阳市黄河路五段一号(邮政编码:122000)
电话传真:0421-3931238
邮 箱:shuiliju3931238@163.com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标准化建设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标准化建设方案(草案)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为动力,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和分布,因地制宜创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模式,加快推进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完善、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形成工程资产明晰、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区级统管、分片到点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运行管护格局。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其它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参照千人以上工程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保障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
三、基本要求
1.设施良好。工程供水能力满足设计要求,输配水管道及管理用房等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机电设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计量设备等配备合理;工程运行正常。
2.管理规范。有管理机构,配备专业化管护队伍,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落实生产运行、水质检测、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等制度,标识标牌规范醒目,供水单位公开服务电话及责任人,信息准确无误并动态更新,供水服务及时,用水户满意度高。
3.供水达标。依法划定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设立标志牌,落实保护措施。供水水量、水压、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满足相关标准规定,供水水质达标。
4.水价合理。水价制度健全,执行水价应达到供水成本,水价的制定,应参照《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供水水价指导意见(试行)》。工程实行计量收费,确保水费足额收缴。
5.运行可靠。工程安全运行,管网漏损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有保障,供水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能够正常开展,有专业化管护队伍,储备必要的维修养护物资,供水应急预案完备,可操作性强。
四、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标准化管理方案。区水利局统筹负责,加强顶层设计,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制定全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
2.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结合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全区实际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3.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构建人员数量素质适配、物资充足完备、调动处置及时的区级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队伍,统一承担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全链条、各环节的专业化管护工作。
4.明确标准化工作任务。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千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百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达标,分散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状况良好。203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城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水利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2.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压实工作责任。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标准化管理是农村供水工程高效安全运行的有力保障。区水利局将加强监督和工作调度,将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全面保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4.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学习、微信、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对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关注和支持,营造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