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办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4-11-08 信息来源: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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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公示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实行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审核和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公示制度。受理地点为: 申请人所在社区。

 

 

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