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出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2024-11-08 信息来源: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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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租金。申请受理机构为朝阳龙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421-2867770

 

 

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