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一、需提供要件
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资料来源: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 )
②.营业执照(可实现在线核验的审批机关无需要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
③.生产加工者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⑤.生产工艺流程(资料来源:申请人);
⑥.拟生产的食品品种说明(食品名称、执行标准、散装食品 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成分及含量明细表等)(资料来源:申请人);
⑦.生产加工场所的平面图(资料来源:申请人);
⑧.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 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等)(资料来源:申请人);
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二、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海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海龙街道丰源社区一楼;
豪德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朝阳化石产业园区管委会;
西大营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西大营子镇政府(原派出所);
新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就业局四楼(黄河路);
龙泉(边杖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一楼;
七道泉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政府一楼;
召都巴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召都巴村(范医生诊所旁);
大平房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大平房镇政府对面;
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龙城区联合镇政府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https://www.lnzwfw.gov.cn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四、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事项,建议您优先选择“ 网上办 ”方式。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 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21-12345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