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委宣传部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5-10 信息来源:龙城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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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主管部门 | |
主项 | 子项 | |||||
1 | 行政许可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法规】《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规章】《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1.受理责任:(1)公开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2)现场核查: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文件,说明理由。 4.告知责任:将行政许可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宣传部 | |
2 | 行政许可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七条 | 1.受理责任:(1)公开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审查责任:(1)材料审核: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2)现场核查: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文件,说明理由。 4.告知责任:将行政许可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宣传部 | |
3 | 其他行政权力 | 出版、复制、制作、发行单位、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核验、审核登记) |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规章】《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
1.受理责任:(1)年检所需提交的材料。(2)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3)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审查责任: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准予年检文件并说明理由。 4.告知责任:将年检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宣传部 |
4 | 其他行政权力 | 点播院线的设立 | 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点播影院 | 【规章】《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 第五条 |
1.受理责任:(1)公开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3)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无关的材料;(4)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