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工信局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5-10 信息来源:龙城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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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工信局事项清单





序号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设定和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主管部门


主项 子项


1 行政许可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
【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
3.批复阶段责任:作出审查批复(不予批复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龙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其他行政权力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该条例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该办法明确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定义和范围,以及备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受理阶段;包括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审查阶段:负责材料审核和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决定性阶段: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并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送达阶段:打印备案证书,并送达备案企业: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进程的调度和监督: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 龙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