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04-02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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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 二级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
2.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3.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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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治污染设 施拆除或闲 置审批 1.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
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
2.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3.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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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1.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
2.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 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送达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 44 号)、《关于做好下放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 的通知》(环办函〔2014〕 5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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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 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政府网站    
5 生态建设 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4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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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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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政府网站    
8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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