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信息来源:龙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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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朝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朝财指农【2023】1283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指标783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2130599),部门经济分类列基础设施建设科目(31005)。请严格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规定,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支出类别: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
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朝财指农【2023】1283号 ) 。
支付方式:授权支付。
三保类别:否。
支出类别: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
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朝财指农【2023】1283号 ) 。
支付方式:授权支付。
三保类别:否。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
|||||
主管部门 |
农业综合扶贫开发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农业综合扶贫开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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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立东 |
联系电话 |
710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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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刘京津 |
联系电话 |
7105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4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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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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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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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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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上级专项 |
783 |
|||||
上年结转上级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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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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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此表为提前下达年度目标,以最终下达绩效目标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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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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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产业项目数量(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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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脱贫人口数量(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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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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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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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质量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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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水平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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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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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工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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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是否超过预期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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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业项目收益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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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防返贫监测水平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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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