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监督咨询
发布日期:2024-02-07 信息来源:龙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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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监管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第三条 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开工后是否按照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进行建设的监督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应当与规划、环保、国土、建设、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协调配合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对已经取得核准批复文件的项目,由核准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对已经备案的项目,由备案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对项目是否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者办理备案手续,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二、内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监管咨询
(一)监管部门:龙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监管内容:已经备案的项目
(三)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咨询地址: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二段8号
(五)咨询电话:0421-2575403
二、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办理
(一)申请材料
1.项目备案信息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
(3)项目总投资金额;
(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2.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办理途径
1.窗口办: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大厅(科技大厦后侧、太平洋电梯东侧)二楼发改局窗口
2.网上办:http://zwfw.chaoyang.gov.cn
(三)法定时限:1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即办件
(五)咨询电话:0421-2575403
(六)监督投诉电话:042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