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1-24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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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 龙城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龙城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区委的决策,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张。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各民主党派的、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表人物。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委统战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龙城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56.6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6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0万元。

(二)支出预算156.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6.6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156.65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 2023 年增加9.8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节减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7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2.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龙城区委统战部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 0,涉及资金0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龙城区委统战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4年龙城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