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4-01-24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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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 龙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龙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地方和区直机关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参与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

(七)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各镇街和区直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

(八)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

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

并抓好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

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

反腐败斗争。

(十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十三)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十四)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十五)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十六)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十七)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十八)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九)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二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同时承担区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区直党群政协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区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十四)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逐渐建立完善部门工会组织,以维护本部门职工合法权益,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享有相应福利待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委组织部本级

    2、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龙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17.3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217.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5.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7.64万元。

在支出预算217.39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 2023 年增加55.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39.1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部门业务量增多。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租赁公务用车费用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龙城区委组织部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涉及资金0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它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龙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4年龙城区-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