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信息来源: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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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危房改造、安全生产、招投标、质量监督等信息,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共接收群众申请公开1件,其中提起诉讼的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主要幸福里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诉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被告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撤销幸福里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决定”全部内容一案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由党组书记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牵头,各科室、股室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真正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做好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审核与更新,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无专职人员,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情况

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争取增派专职人员。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

龙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员召开了部署工作会议,布置政务公开日的具体工作,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在政务公开日活动前夕,我局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一是根据主要工作职责,提前整理了此次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范围和理论知识,并搜集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为政务公开日干部职工自学相关知识做好准备。二是制作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

此次政务公开日的活动,在全区广大群众中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让百姓都能够了解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极大地促进了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建设,推动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实现为民、便民的目标。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将农村危房领域、住房保障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领域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点工作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完善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开展新闻发布会、利民热线访谈活动。

5月17日区政府组织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龙城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刘志超就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工作进行深度访谈,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利用“12345”综合服务平台在活动期间接听热线、现场解答;梳理群众诉求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答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