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业卫生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 次
序号 | 单位 | 地址电话 | 违法事由 | 处罚依据 | 决定文号 | 处罚结果 | 结案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1 | 朝阳振兴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龙城区开发区长江路五段91号 | 未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 | 2023062611175621911303 | 警告 | 2023年6月27日 |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
2 | 龙城区平凡钢球模具制造厂 | 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北三家村 |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 | 2023070311301121911303 | 警告 | 2023年7月3日 |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
3 | 朝阳市双兴铸造有限公司 | 朝阳市龙城区海龙街道八里堡村 | 按照规定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未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五十条第七款 | 2023071110282121911303 | 警告 | 2023年7月11日 |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
4 | 朝阳乾程木业有限公司 |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沟村 |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 | 2023071410242521911303 | 警告 | 2023年7月14日 |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
5 | 朝阳市华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工业项目区 | 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 | 2023103111360621911303 | 警告 | 2023年10月31日 | 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