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潘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直达资金安排方案,请予审议。
截至2023年11月8日,全区收到直达资金37340.13万元,其中中央安排30223.16万元,省级安排7116.97万元。目前已全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分配下达。其中:
一、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共计3282万元,其中: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2571万元;2.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711万元。以上资金预算安排用于公教人员工资支出。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共计22658.33万元,已全部按照上级指标文件规定用途下达。其中:1.就业补助资金2528.5万元;2.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98万元;3.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3332.7万元;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768万元;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52万元;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721.5万元;7.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3.2万元;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153.8万元;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0.5万元;10.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301.1万元;1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46.2万元;12.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439万元;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4282.97万元;1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82万元;1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9.5万元;16.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48.56万元;17.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9.1万元;18.优抚对象补助经费591.7万元。
三、一般性转移支付
共计11348.2万元,其中: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685万元,用于工资及社保民生支出;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25.2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支出;3.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3141万元,用于消化以前年度疫情防控支出;4.体制结算-应急救灾和农资补贴资金97万元,用于应急救灾和农资补贴。
四、专项转移支付
共计51.6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普惠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