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城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27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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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设水厂的建议:我区西大营子镇、七道泉子镇、边杖子镇等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需要,逐步纳入城市供水管网。大平房镇、联合镇、召都巴镇等镇街,由于村落相对分散,我区计划实施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建设要求,我局将对其逐步实施解决;
关于水质检测的建议:我局已建的农村供水工程,每年均按照朝阳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计划,聘请具有水质检测资质的水质检测公司,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检测;
关于农村供水工程后期维修管护的建议:我局已建的农村供水工程,根据《龙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朝龙政办发[2019]55号)》、《龙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及长效管护机制》规定,在工程建成后,已将工程移交给工程所在地镇(街)、村委会,后期使用由用水单位对供水工程进行日常管护与维修。我局将对用水单位申报损坏的供水工程,积极向上争取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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