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27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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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量大面广,需一定的财力和人力投入做保障。2023年,区财政将安排27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按半年考核结果对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成效突出的镇街予以奖励,并将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向上争取投资300万元,购置垃圾处理设备,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确保垃圾收集体系高效运转。进一步整合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人居环境建设涉及的各类项目、政策和资金,同时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出台相应措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下一步,抢抓国家和省市政策机遇,积极主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农村集体、农民和社会资本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