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艺术展演项目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6 信息来源:朝阳市龙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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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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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辽宁省“班班有歌声”中小学校班级合唱展演评选结果.doc
附件2:2023年辽宁省“班班有器乐”中小学校班级合奏展演评选结果.doc
附件7: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生戏剧(戏曲、曲艺、音乐剧)展演评选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