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23 信息来源: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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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辽住建村202320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的部署,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农房建造品质,努力打造宜居和美乡村。

二、目标任务

按照镇街申报、区级审核的原则,经审核确定,2023年危房改造共93户(具体任务见附件1),年度任务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验收,11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拨付及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三、改造范围、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改造范围

龙城区辖区内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均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城中村、城边村以及有动迁计划的村屯除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经由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鉴定后达到危险等级C级或D级的房屋纳入改造范围。

(二)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881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3.5万元。

、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式

原则上 C 级危房维修加固,D级危房应当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街)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依据《关于细化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辽保居办发[2018]81号)文件要求,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

(一)质量安全管理

1、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各镇(街)是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危房改造整体工作的落实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2、各镇(街)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设过程中,区住建局将委托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对本年度全危房改造户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按各镇(街)任务户数计不少于10%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建设方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二)施工管理

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也可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农村泥瓦匠承建。要认真组织危房改造户和施工人员精细施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各镇街和区住建局委托的社会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逐户竣工验收。验收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单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抽查不合格的危房改造户,一律不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

、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在年底前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辽宁省)”,系统网址:          http://218.60.144.231/ZJBWFGZ/NWF/main/Login.aspx

八、其他要求

1、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和报批管理程序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作并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二是采取得力措施,严把审查报批关,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示、公开程序督促危房改造户严格按照建房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镇(街)至少要配备一名危房改造专员,负责参与现场指导、巡查、安全管理工作。

2、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危房改造实行周报告制度,请各镇()每周二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区住建局村镇办(电子邮箱:cylcjs@126.com),进度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内容。

附:《2023年龙城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2023年龙城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镇街

六类人员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符合条件的农村脱贫户

农村低保边缘户

小计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联合镇

23

20

3

 

 

15

2

3

 

 

 

1

 

1

1

边杖子镇

12

9

3

 

 

9

1

 

1

 

 

 

 

 

1

召都巴镇

16

11

5

 

 

9

4

 

1

 

 

2

 

 

 

西大营子镇

6

6

0

 

 

6

 

 

 

 

 

 

 

 

 

七道泉子镇

5

4

1

 

 

3

1

1

 

 

 

 

 

 

 

大平房镇

24

15

9

 

 

9

6

2

 

 

 

4

3

 

 

海龙街道

7

6

1

 

 

4

1

1

 

 

 

1

 

 

 

合计

93

71

22

 

 

55

15

7

2

 

 

8

3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