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团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6-09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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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团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龙城区团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龙城区团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青教部:负责指导学校的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负责建设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优化少先队工作和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负责处理少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区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依法监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团员思想教育和入团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二)青年发展部:主要负责促进青年发展的研究规划、政策争取、资源整合、服务青年重点项目工作及志工部工作。对应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三)组宣部:负责指导全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和团领导班子建设,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培养、宣传优秀青年典型;负责共青团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关于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大型调研;负责做好全区青年志愿者活动工作;负责订阅和管理有关共青团和青少年报刊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龙城区团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9.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2.1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事变动;二是人员福利有所调整。

(二)支出总计99.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3万元。

2.项目支出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2.1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事变动;二是购置新的办公设备。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6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1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事变动;二是人员福利有所调整。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万元,占比11%;卫生健康支出3.93万元,占比4%;住房保障支出6.55万元,占比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7.9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86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会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8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9.15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业务经费”等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绩效评价不存在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

2)项目自评综述:无

3.部门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业务经费”等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9.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绩效评价不存在问题。

4.财政评价结果。

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业务经费”等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9.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绩效评价不存在问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整体自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