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龙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形成了《朝阳市龙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27日。公众可在2023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受理单位:龙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54号(邮政编码:122000)
电话传真:0421-3895033
附件:龙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截至2023年4月27日,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
龙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生态立区战略指引下,龙城区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主要抓手,继续实施碧水行动、蓝天工程、沃土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预期目标。
(一)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如期完成。
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削减。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0.50%、20.25%、20.62%和36.76%,超额完成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4.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无劣Ⅴ类水体,完成目标。
(二)蓝天工程成绩斐然。
持续加强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完成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66家。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49台。实现散煤替代1.37万吨。主城区裸露土地基本实现绿化覆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6%(农业)。2020年, PM2.5、PM10、SO2年均浓度分别比2015年下降8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减少66.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3.2%,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碧水行动扎实推进。
新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座,新增日处理能力20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工业废水处理显著提高。全面排查全区22个入河排放口。完成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整治水库环境违法问题7个。完成河流治理、退田还河生态封育计划进度。十三五时期,大凌河辖区段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良好。
(四)沃土行动稳步实施。
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为0,安全利用率达100%。完成8块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完成6.9万平方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平台,创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联动机制。
(五)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
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26个。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02%。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行政村65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建制村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79.56%。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6%。实现全域农村黑臭水体零。“十三五”时期,共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村4个,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
(六)生态综合治理与保护全面推进。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完成造林绿化15.39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3.5万亩。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自查及核查自然保护区问题5个,核查确定问题4个,已整改问题4个,整改率达到100%。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提高。
(七)生态保护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垂直管理改革,落实《朝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出台《龙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
二、“十四五”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龙城区将进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既面对风险多发的严峻挑战,也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来看: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宪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已经确立;龙城经济社会在全面小康的高起点上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迫切,为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另一方面,虽然“十三五”时期龙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和成功经验,龙城作为园区工业企业居多、生态脆弱区,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压力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矛盾交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任务仍然艰巨。
(一)面临机遇分析。
1.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美丽中国建设加速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战略部署,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路线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战略指引,为发挥绿色发展导向作用,加速生态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生态宜居美丽新龙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2.依法监督治理成为常态,最严生态环保制度加速落地。
在十九大确定的依法治国方针指引下,“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依法监督治理成为环境保护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抓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机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让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守法成为新常态。形成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上级部门监察责任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责任体系,进而推动形成齐抓共促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3.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正逢其时,新时代龙城加速发展。
随着《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关于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出台,作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先行区,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进入黄金时代。未来五年,京津冀产业转移规模增加,为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老工业基地转型,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二)面临问题分析。
1.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亟待改善。
农业上传统种植业残留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业的粪便污水给河流水体和农村水环境治理带来极大压力。工业上传统产业冶炼、火电、热力生产供应等高耗能产业对水、大气、土壤等全要素提出巨大挑战。全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依然较低,工业企业配套管网建设较缓慢,节能减排工作压力极大。
2.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
党的十九大以来,龙城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陆续出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若干文件,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但在构建环保治理体系压紧压实环保责任等方面还有差距。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保大格局尚未有效形成,环境治理仍过于强调政府职责,存在市场化运作模式缺乏、社会公众协同力量不够等问题。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打造高水平生态环保机构队伍等虽然列入工作日程,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
总之,“十四五”时期,龙城仍将处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爬坡过坎阶段、生态环境结构性调整的攻坚克难时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重要关口,生态环境保护前景光明,任重道远。
三、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着眼生态环境建设2035年远景目标,以推动龙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新龙城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实现新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人民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生活在生态宜居美丽的生态环境中。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推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进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系统施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大气、土壤、生态、农村环境治理,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共同治理的大系统。
坚持共治共享。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厘清政府、企业、市场和公众各方职责,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改革推动与创新驱动相结合,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措施,努力打造与生态环境治理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总体目标。
在“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的基础上,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到2025年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而到2035年达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龙城目标基本实现。
应对气候变化: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组织开展碳排放清单、碳达峰方案编制工作,增强城市绿化覆盖率,进一步增强碳汇能力。
大气环境:NOx、VOCs、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削减,冬春季以PM2.5为主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数减少到5天以内,夏季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水生态环境: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同步改善。配合市直完成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辖区内大凌河及支流水体得到改善,入河排污口有效治理,努力保持黑臭水体为零。
土壤环境:遏制土壤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进一步增加。
农村环境: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得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大幅度改善。
专栏1 龙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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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序号 |
指标 |
目标值 |
指标 类别 |
备注 |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
1 |
细颗粒物浓度下降(%) |
|
约束性 |
待下达,以国家、省指标 下达为准 |
2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约束性 |
待下达,以国家、省指标 下达为准 |
|
3 |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85.7 |
约束性 |
|
|
4 |
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约束性 |
|
|
5 |
农村污水治理率(%) |
25 |
约束性 |
|
|
应对气候 变化 |
6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约束性 |
待下达,以国家、省指标 下达为准 |
7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5 |
约束性 |
|
|
8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约束性 |
待下达,以国家、省指标 下达为准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
9 |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下降(%) 化学需氧量、氨氮减少(%) |
10%、10%、8%、7% |
约束性 |
|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
10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
约束性 |
|
11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
约束性 |
|
|
12 |
五年突发环境事件总数 |
3 |
非约束性 |
|
|
生态保护 |
13 |
森林覆盖率(%) |
31 |
非约束性 |
注:数据以林业部门为准 |
14 |
生态质量指数 (新EI) |
稳中向好 |
非约束性 |
|
|
15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5.62 |
非约束性 |
注:数据以自然资源部门 为准 |
四、规划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紧紧围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龙城,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加大环境治污减排力度,构建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推进七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
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推动形成钢铁冶炼、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数字经济和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开发建设;依托玄武岩推动建材行业发展新型建材,逐步取消高耗能产品项目;实现节能、高效的发展模式,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上“两高”项目,发展风电基地、光伏发电基地。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推动新建、转移产业项目依据产业类型进入工业园区;有序推进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2.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降低煤炭消耗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稳步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光伏、集中式风电和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铸造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3.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以环境承载力、水环境容量、农业源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为约束,推动种植业和畜牧业布局调整。种植业主要发展设施农业基地、杂粮种植基地等,实现集群式发展。畜牧业主要发展生猪、肉蛋鸡等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环境友好型养殖。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围绕有色金属可再生资源利用行业领域,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推进辽宁龙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示范企业发展。
(二)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1.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配合市直部门开展编制碳达峰方案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指标体系和重点企业数据直报制度,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
2.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大力推进气化朝阳工程,积极发展风能、氢能、太阳能发电。进一步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强化节能降耗管理,严控能耗新增量,开展节能建筑试点,鼓励新建采用低耗能建筑,降低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生产企业节能减排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森林和土地利用管理,增加碳汇。严格禁止天然林砍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森林植被建设,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着重加强碳汇能源林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全力提高绿化水平,打造森林城市。2023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并逐年提高,进一步增强碳汇能力。
加强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体制建设。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多部门参与、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和管理体系。
(三)深化污染防治工程,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
加强协同推进,分类治理,综合施策,不断提高大气环境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以污染源清单为依据,着力整治冬春季PM10、PM2.5污染和夏季O3污染,同步推进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扬尘治理等工作,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1、全面提高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按照市统一规划,在辖区实施大气网格化精细管理工程,配合市里在建成区街道层面增设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点,同时,加强对西梁、八里堡等国控监测点附近监督检查巡视,实现对辖区空气质量的精准监测。提高扬尘、秸秆焚烧、重污染天气应对、VOCs治理水平。
专栏2 主要大气污染物及指标 |
PM2.5:包含一次组分和二次组分,一次组分由道路扬尘、建筑施工尘、燃煤尘等污染源直接排放;二次组分是指NOx 、SO2、VOCs等各种气态污染物,在大气中被O3等大气氧化物氧化而形成的二次硝酸盐、二次硫酸盐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颗粒物。十三五时期,PM2.5成为最主要污染物,2019年轻度污染超标天中, PM2.5为首要污染物占42.3%,排第二位;中度污染超标天中,PM2.5为首要污染物占比最大,为57.1%;重度污染超标天首要污染物全部为PM2.5;PM2.5污染冬季最重,春季次之,夏季最轻。PM2.5二次污染特征明显,二次污染物主要为二次硝酸盐和二次有机气溶胶。十四五时期,应以加强VOCs和NOx等PM2.5前体物治理为重点加强PM2.5污染治理,重点加强PM2.5与O3协同治理。 O3:对流层内的臭氧并非来自污染源的直接排放,而是通过污染源排放的VOCs和NOx 在太阳光照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产物,属于二次污染物。O3能够将NOx 、SO2 、VOCs等气态污染物氧化为二次硝酸盐、二次硫酸盐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颗粒物,即PM2.5的主要二次组分。O3和PM2.5存在相互影响关系。十三五时期,臭氧污染呈加重态势,2019年轻度污染超标天中,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占比最大,为57.7%;中度污染超标天中,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占28.6%,排第二位;O3污染夏季最重,冬季最轻。十四五时期,应加强O3前体物治理,重点加强O3与PM2.5协同治理。 NOx:包括多种化合物,如NO、NO₂等,燃料高温燃烧、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是NOx的主要人为源。十三五时期,无首要污染物为NO2的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天。NOx可被O3等氧化剂氧化为硝酸盐气溶胶,是二次PM2.5组分的主要来源,NOx可与VOCs光化学反应生成O3,也是O3的重要前体物。十四五时期,应加强NOx治理,特别加强NOx和VOCs协同治理,进而减轻PM2.5和O3污染。 VOCs:主要来源于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十三五时期,VOCs排放量大幅度增长。VOCs是形成O3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应大力加强治理。 |
2.源头防范冬春季中重度污染。
冬春季着重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民用散煤治理以及秸秆焚烧管控,源头防范冬春季频发中重度污染。
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分行业、分时段、分污染源差异化减排。制定应急减排清单,完善监测、核查和评估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清单涉气企业全覆盖。
全力推进民用散煤污染治理。实施中心城区及建成区内城中村、城区周边商业网点煤改气煤改电“散煤双代”,完成居民散煤治理户数指标。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落实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禁烧网格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五化一建”工程,力争2025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大力实施VOCs与NOx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工业污染源及移动源VOCs与NOx排放控制,减轻PM2.5及夏季O3污染。
实施VOCs综合治理工程。以化工、钢铁、包装印刷、工业喷涂等重点行业为主,加强企业VOCs治理,推动涉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立VOCs综合监管治理体系,
加强工业源NOx治理。着重加强热力生产和供应、钢压延加工NOx治理监管。
4.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鞍钢朝阳钢铁、龙城区睿鑫实业等2家企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铸造等重污染行业实施深度治理,推广全过程封闭生产,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提高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
5.实施扬尘精细化管理。
开展施工扬尘和施工场地物料运输道路扬尘联合整治,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加强施工场地原材料、土方等物料运输以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堆卸等环节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减轻道路扬尘。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整治露天矿山扬尘污染。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正常运营露天矿山采用无组织尘高效控制技术减尘抑尘。
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精细化治理。在城乡结合部,以城市建成区为标准,实施城乡裸露地面绿化、覆盖等精细化治理。
6.加强城市噪声管理。
开展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工程,重新划定朝阳市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开展功能区达标创建。
(四)推进三水共治战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以水生态建设保护为突破口,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良性互动,统筹改善水生态环境。
1.强化流域控制单元管理。
以大凌河、什家子河为主要发力点,带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大凌河流域凌鸿大桥以上阎王鼻子水库控制区严防矿业开采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重点开展生态封育、植被恢复和湿地建设,增加植被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促进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良性互促互动;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河长制,将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各行政区和河长湖(库)长,督促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2.统筹推进水生态治理。
针对我区生态脆弱、什家子河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实际,大力开展湿地建设和河道整治工程,形成全线贯通的水生态保护格局。启动什家子河治理工程,开展湿地建设与保护,推进河道综合整治。
3.持续深入推进污水治理。
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污水厂污泥、污水厂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现有工业园区静源污水处理厂2023年达标稳定运行;加强农业种植源、畜禽养殖源、农村生活源污水治理。推进测土施肥及有机肥使用,降低化肥使用量,推进农业种植源污染管控。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散养畜禽户试点实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防范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推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利用。
4.提升饮用水水质安全。
合理规划农村水源,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及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及重点污染源风险防范,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统筹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与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1.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完成农用地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实施分类管理。优先开展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土壤污染和超标情况、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对重度污染农用地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积极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2.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与修复。
每年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进行更新,组织企业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组织企业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排查并编制隐患排查报告。定期开展疑似污染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公开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2025年底前,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在龙城落地生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整治、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实行精细化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管理。
结合龙城实际,精细划分生态功能分区,遵循问题导向和生态环境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统一保护、统一修复。重点在大凌河流域阎王鼻子水库和什家子河。
阎王鼻子水库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主要开展生态封育,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保持水土;大凌河源头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加强大凌河源头区植被建设和保护,实行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林草植被,增强水源涵养能力;
2.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整治工程。
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为媒介,实施湿地建设、河道治理等工程,建设水边有林有田有草、水美湖美、林密山美的水林田湖草山系统修复格局。大力实施大凌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协同其它县区,围绕域内矿山、林草、河道、农田、湖水等生态要素进行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大凌河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大力开展“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创建森林城市,“十四五”时期,到2025年预计完成造林8万亩,草原生态修复3万亩。加强天然林保护。
3.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强矿山采矿活动及保护修复监管,重点区域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开展采煤沉陷区情况普查,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台账及销号制度。系统开展全域矿山生态修复,实施露天采坑治理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客土工程、生态恢复工程等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021年-2022年完成生产矿山治理修复面积30.38亩;完成闭坑矿山治理修复面积0亩。
4.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
继续开展“绿盾行动”,加强问题线索核准,强化问题分析通报,严格监督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有效到位。
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大保护强度,优化自然保护地,完成朝阳市古生物化石群自然保护区转化归并到辽宁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等处自然保护地转化归并工作,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制止乱采滥挖、无序利用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繁育,重点加大对国家二级以上野生动物的保护。
(七)深化农村农业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引,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深入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提档升级。
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农村合理布设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解决生活垃圾无序丢弃问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项目建设。鼓励进行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将厨余垃圾与农业生产废弃物单独收集,行政村建设村级生活垃圾收集站及附属设施,乡镇建设垃圾压缩站及沤粪池实施生活垃圾最终处理与处置。到“十四五”末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积极推进“厕所革命”。结合村庄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推动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探索推进有条件地方使用新型节水技术或利用生活污水实现水冲。“十四五”时期,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适量推进农村改厕,省级美丽宜居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深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制定乡镇、村两级环境整治规划,整治农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2.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到2025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畜禽散养户粪污处理利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的治理思路,大力推广堆(沤)肥、固液混合发酵等经济高效的利用方式,拓宽粪肥利用渠道,推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肥料化利用,力争2022年完成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3.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防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地膜污染。依法强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加厚地膜,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责任,废旧农膜回收率保持在90%以上。
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改善种植业肥料结构,优化施肥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促进农药集约减量,2025年全区安全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
4.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龙城区七道泉子镇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线,并入城镇污水管网。
做好农村黑臭水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工作,巩固“十三五”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
探索污水处理与户厕建设一体化运行模式,具备条件的村要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八)加强生态文明宣传,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深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度,强化危险废物、工业园区和危化品企业监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防范“京津冀”产业转移污染风险,切实将生态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1、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小学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等各种教育培训体系,支持生态环保文化产业建设,开展好“六五”环境日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培养人才和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发展方式,推动《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广落实。开展环保实践活动,推进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和绿色出行等工作,积极推广“光盘行动”,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开展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统计,发布城市和行业、企业绿色消费报告。
3、推进环保全民行动。开展绿色节能机关建设,强化节约节能指标约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30%。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引导企业家和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行动自律,主动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支保公益项目发展,积极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宣传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事业。
4、推进公众参与监督。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推动全民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规划保障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共进理念,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方位推进落实、全面完成任务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实现职责共担、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属地负责、分级实施、层层落实的工作效果。落实省、市、区工作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实现“多规融合”“多规合一”,协调推进“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强财税政策导向作用。构建环保支出与财政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区水、气、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加大环保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
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资金投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发挥科技政策推进力量。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业废弃物的生态化治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促进高科技产品和技术手段在环保领域的广泛应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
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环保事业,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面向企业、社会群体和公众开展生态环保教育和培训,开展各类公益环保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环保宣传品牌。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渠道,多角度宣传先进典型、监督污染排放、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将生态环保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激励。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清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
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价,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