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8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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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859)要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对辖区农村环境整治情况开展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对象为202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涉及7个行政村。
本次评估采取现场核查,填报现场检查和问题清单,逐级上报,建立规范的项目档案备案,圆满完成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成效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