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辽宁轮胎厂于1990年5月1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面积 343856.13 平方米,国有土地证号:朝龙国有(1990)字第 12024008 号。因辽宁轮胎厂 2002年改制,为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闲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收回辽宁轮胎厂区范围内 14456.61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轮胎厂宗地图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辽宁轮胎厂于1990年5月1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面积 343856.13 平方米,国有土地证号:朝龙国有(1990)字第 12024008 号。因辽宁轮胎厂 2002年改制,为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闲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收回辽宁轮胎厂区范围内 14456.61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轮胎厂宗地图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