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委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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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 龙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宣传文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学习、宣传、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党报党刊的发行征订和用报用刊工作。

(三)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协调、督促、检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交流与推广。

(四)指导、协调全区中小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引导新闻舆论导向。办好每周县区新闻、《朝阳日报》专版、《龙城通讯》,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外宣品的制作。

(七)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将文化产业培养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

(八)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九)负责新闻出版工作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十)负责电影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十一)负责含民间文化人才在内的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教育、培养工作;组织制订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规划,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区直宣传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指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宣传系统各单位所属二级机构股级岗位人员的考察和调配任免。

(十二)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委宣传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龙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87.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元。

(二)支出预算387.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7.1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387.15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 2022 年减少98.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6.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0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7.2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6.7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租赁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龙城区宣传部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 0,涉及资金0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3年龙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宣传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