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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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 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审核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及名称变更;审定全区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及名称变更。

(二)审核全区党政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及名称变更。

(三)研究拟订乡(镇)和区党政群机关部门职能的划分和调整。

(四)审核全区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及编制调整,审核全区财政全部补助、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编制增减;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及调整;审定全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之间编制的调整;审定全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编制增减与调整。

(五)审核全区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审定全区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及变更。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

(八)拟订全区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群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九)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有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十)审核全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全区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

(十一)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

(十二)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87.7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7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87.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7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87.78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 2022减少2.5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

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3年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3年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