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危房改造、安全生产、招投标、质量监督等信息,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发布。同时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和下属单位。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发布机制上,本单位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局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办公室核稿,再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无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股(室)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完善目录体系,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完成测评工作。对照整改清单,及时逐条整改。
(五)加强政民互动。
通过政务公开热线,接听群众电话230件,并第一时间就民众提出的物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诉求进行解答处理,节省互动时间,提高了互动效率,及时为群众提供服务。
(六)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各股室均能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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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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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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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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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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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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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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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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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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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8.6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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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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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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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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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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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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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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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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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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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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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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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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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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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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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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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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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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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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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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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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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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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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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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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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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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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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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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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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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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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只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无专职人员,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3、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情况
1、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争取增派专职人员。
2、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加强学习,提升水平。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时宇坤为组长、办公室主任刘志超为副组长、安监站、城建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责成办公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本次宣传活动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进行了周密部署,力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务求实效。5月14日,住建局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始宣传工作,单位门口摆放了政务公开横幅,电话来访形式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接受咨询解答,以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办事信息的需求。在宣传中,我们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多个方面进行宣传,详尽解答住建系统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疑难群众的困惑,使宣传工作赋予实效性。这次“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在条幅数量等诸多方面的投入均得到了保证,取得的效果也是非常显著的。(一)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活动,全局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有明显提高,着重表现在“三多”上:具体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支持重视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与多了。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提高了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也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切实将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始终关心群众的服务宗旨,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