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防控二十条极简版
发布日期:2022-11-11 信息来源:龙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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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
(1)密接者管理措施“7+3”调整为“5+3”。
(2)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3)高风险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4)风险区“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
(5)对结束闭环的高风险岗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6)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7)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
(8)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
(9)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
(10)入境人员“7+3”改为“5+3”。
(11)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12)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3)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
(14)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15)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等。
(16)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17)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18)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
(19)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
(20)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