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告知单)
发布日期:2023-10-08 信息来源: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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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审批

二、事项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三、审批依据:【规章】《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 1998217日)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二、各领域重点任务(四)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

四、数量限制:2

五、申请条件:《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8 1998217日)第六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二、各领域重点任务(四)完善国有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政策。

六、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七、前置要件:省政府改制重组批准(备案)文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土地资产处置申请文件、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八、申报材料:省政府改制重组批准(备案)文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土地资产处置申请文件、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九、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十、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一、是否需要踏勘及时限:是   2个工作日

十二、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及时限:否

十三、是否公示、公告:是

十四、收费标准:无

十五、收费依据:无

十六、是否网上预审:是

十七:办理主体: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十八、办理流程: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十九、联系电话:0421-2859772

二十、监督电话:0421-7188890

二十一、办理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中山大街五段157号 三楼自然资源窗口

二十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