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申请的同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
2、矿山储量核实报告
3、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
4、原颁发的采矿证正本、副本
5、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