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城区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龙城区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龙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7日
龙城区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辽宁省2021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市住建局全市村镇工作会议精神,经区政府同意,2021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工作目标
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全区农村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排查整治计划
1、农村经营性自建房:6月底前,要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2、农村其他房屋: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农村其他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查缺补漏,切实做到一户不落地完成全面排查工作。于6月初同步开展初判存在安全隐患农房的鉴定工作。7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鉴定工作,明确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危险等级(C级或D级),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年底前,完成2021年度整治任务。
四、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镇街全面排查工作机制,利用好“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村委会为工作基础,通过村录入员现场普查、村委会审核、乡镇核准,全面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村委会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全部安全鉴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步判断安全情况,对初步判断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区住建局对初步判断结果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组织全部进行安全鉴定,对确定为C级或D级的农房要提出整治要求,组织各镇街建立房屋改造档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安全鉴定参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通过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
定,完成安全鉴定的房屋,各镇街要及时完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填报内容。
(三)实施分类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鉴定结果,组织进行分类整治,C级房屋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房屋原则上进行拆除重建。要建立整治台账(详见附件1),对C、D级危险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下达《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详见附件2),提出整治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建立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区级组织验收的程序,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
(四)加强档案管理。排查人员要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农村房屋信息档案,房屋排查信息要及时准确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区住建局要统筹全区农房排查整治档案管理,做好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建立农村房屋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排查整治信息档案的组建和留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开展行业主
管部门协调会议,落实相关部门责任,解决出现的各种难题和困难。确保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进度上报等工作。各镇街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各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培训、房屋鉴定、购买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费用。
(三)强化监督指导。区政府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半月报制度,各镇街每月10日、25日前,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个行业主管要依据监管职责,定期进行农村房屋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多方式深入宣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在官方媒体的宣传频率和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房屋安全使用的氛围。
附件1
龙城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XX镇/街道(盖章):
序号 |
房屋地址 |
产权人或 使用人姓 名 |
房屋性质 |
房屋用途 |
鉴定时间 |
鉴定 等级 |
整治措施 |
是否完成整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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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XX村 |
张三 |
经营性自建房 |
零售批发 |
2021/3/10 |
D |
拆除重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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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时间:2021/3/10
填报说明:
1.台账范围: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
2.房屋地址:应详细填写乡镇(街)、村、门牌号。
3.房屋性质:可填写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非自建房。4.房屋用途:可填写餐饮服务、民宿旅馆、零售批发,医疗卫生、休闲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养老服务、其他。5.整治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修缮加固房屋拆除、迁出人员、设置警戒等。
6.是否完成整治:可填写是或否。
附件2
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
(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产权人(使 用人) |
张三 |
身份证号 |
211…… |
房屋面积 |
XX平方米 |
房屋性质 |
经营性自建房 |
结构类型 |
砖木 |
层数 |
一层 |
房屋地址 |
XX镇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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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性鉴定等级 |
D |
鉴定时间 |
2021年3月10日 |
整治意见 |
经鉴定,该房屋存在部分屋架变形,木结构构件出现腐烂,墙体多处裂缝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D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您及您家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您 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于80日内完成本房屋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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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时限 |
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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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签名: |
签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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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单位(盖章):XX镇政府填写时间:2021/3/10 |
注:本表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产权人(使用人)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