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效控制学生辍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等)为控辍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使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控辍保学”包保责任制。区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做到“四早(早清查、早汇报、早家访、早劝学)六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行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
2.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学生底数,建立特殊家庭、贫困家庭学生、易辍生信息台账,做好家访及劝学记录,实施一生一案,实施动态监管。
3.广泛宣传依法控辍。每学期开学初,各校要按照“开学第一天、控辍第一事”的要求,利用开学后的第一周,大张旗鼓地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4.建立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制度。每月25日前各校要上报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上报学生辍学、复学情况,了解原因和去向,联合镇(街)、村(社区)责令家长及时送其子女入学。在学校正常上学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未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家访或与家长联系核实情况,了解学生未到校原因,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掌握学生返校时间。对无故未到校上学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会同学校采取措施,劝返学生,避免学生辍学。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学校督促属地人民政府向学生家长发出《敦促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各校要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低保户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机制,解决 “因贫辍学”问题。
6.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学校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通过电子学籍系统重点监控辍学现象,保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
7.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各校要把易辍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安排给党员干部、教师,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失学,从源头上杜绝辍学发生。
8.减负增效,规范办学。各校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教师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特别是对学困生、偏科生等,要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让他们充分体会到“师之爱、学之趣、校之暖、班之亲”,不让任何一名学生掉队。同时,依托学生社团和班队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新增辍学。
9.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各校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求学校安排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各校要加强“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和“心灵驿站”建设,寄宿制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和“网络亲情教室”,切实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位学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全力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各校也要成立控辍保学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2.强化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控辍保学督查工作专班,定期对各镇街、学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