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3-03 信息来源:朝阳市龙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朝阳市龙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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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朝阳市龙城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朝阳市龙城区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区累计投入技术人员近86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4.84万个,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0365.87公顷(30.55万亩)。其中水田27.42公顷(0.04万亩),占0.14%;水浇地4359.06公顷(6.54万亩),占21.40%;旱地15979.39公顷(23.97万亩),占78.46%。

  (二)种植园用地5477.10公顷(8.22万亩)。其中,果园5435.80公顷(8.15万亩),占99.25%;其他园地41.30公顷(0.06万亩),占0.75%。

  (三)林地16647.76公顷(24.9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555.65公顷(14.33万亩),占57.40%;灌木林地1089.15公顷(1.63万亩),占6.54%;其他林地6002.96公顷(9.00万亩),占36.06%。

  (四)草地9135.95公顷(13.7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785.05公顷(2.68万亩),占19.54%;其他草地7350.90公顷(11.03万亩),占80.46%。

  (五)湿地47.13公顷(0.07万亩)。其中内陆滩涂47.13公顷(0.07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671.28公顷(11.5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369.17公顷(2.05万亩),占17.85%;建制镇用地959.41公顷(1.44万亩),占12.51%;村庄用地4837.97公顷(7.26万亩),占63.06%;采矿用地288.78公顷(0.43万亩),占3.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5.95公顷(0.32万亩),占2.82%。

  (七)交通运输用地1867.19公顷(2.8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91.33公顷(0.74万亩),占26.31%;公路用地617.33公顷(0.93万亩),占33.06%;农村道路757.25公顷(1.14万亩),占40.56%;管道运输用地1.28公顷(0.002万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06.89公顷(3.0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172.89公顷(1.76万亩),占58.43%;水库水面700.73公顷(1.05公顷),占34.92%;坑塘水面59.31公顷(0.09万亩),占2.96%;沟渠28.05公顷(0.04万亩),占1.40%;水工建筑用地45.91公顷(0.07万亩),占2.2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下一步,将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深度挖掘“三调”成果使用价值。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要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