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龙城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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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条,政民互动办理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件。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根据职责认真进行编制目录,并提前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

(四)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府服务事项办理等进行宣传和答疑解惑,我局设立咨询台1处,悬挂条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0余件。

(五)加强政民互动。我局领导针对群众投诉反馈,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沟通,解决群众问题。

(六)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结合实际,区交通运输局无督查考核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业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宣传,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方便了群众办事,大大提升了行政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