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商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龙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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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商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要求,现将相关工作的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助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为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进行宣传。悬挂条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每季度对股室的信息报送采用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一次,将信息报送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局年末工作考核内容。

(五)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按规章办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改了原有的公文处理单,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完善。虽然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负责人,建立了制度,但人员流动性大,实际工作中运行不畅,上报不及时、质量不高,影响工作效果。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然不强。存在队伍建设滞后、公开手段和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发布体系,向社会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出台的新政策等政府信息。

   2.强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信息分类清楚、准确,发布及时。

   3.完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对信息公开内容以及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