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05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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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 负责全区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农业整体规划的制定及现代都市旅游观光农业的引导、规划、建设和发展。
(二)负责推动全区设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
(三)负责推广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利用。
(四)负责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规划。
(五)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六)负责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七)负责制定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畜牧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
(八)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九)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
(十)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动物卫生科普工作。
(十四)依照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