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3-05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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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相关投诉、举报,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行政审计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给全区营商环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地区、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负责对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绩效考评,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挂钩机制。负责国家、省和市对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作。
(五)负责推进和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互联网+政务”和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网络对接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协调、督办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对全区其他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区本级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八)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等工作。
(九)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区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归口管理全区数据资源,负责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 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
(十)承担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