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10-22 信息来源:龙城区
浏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围绕社会公众需求,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深入实施预公开制度。出台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起草和决策制定部门要将草案及其说明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对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的处理情况,应当依法以适当方式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出台和调整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沟通,使各项政策符合实际。(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发起,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发布,实现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互为链接。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推进的重点工作、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发声,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积极推进起草部门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流程制度,对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再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各级各类审核部门认为公开属性建议不符合规定的,应起草到保密主管部门重新确定。(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做出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决定。(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实施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制度。要深入围绕2019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积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等政策措施,探索运用网络问政、报刊专栏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进行公开。各部门要配备专业人员,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动画等形式进行精准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和权威性。(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五)深入实施回应社会关切制度。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对实施推进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舆情影响进行预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前引导,主动解疑。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重点部门要责成专人,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稳妥做好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受理办理及回应工作。要不断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六)探索出台运用融媒体平台进行权威解读政策制度。制定融媒体解读政策方案,加大利用各融媒体平台进行政策解读的协调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好龙城区政府网、“V龙城”、“龙城在线”等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重强抓”各项工作以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政府声音,解读相关政策,推进政府工作。(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七)贯彻落实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区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工程主动发声,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进行政策引导。对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公开议题,尤其涉及热点民生的议题,原则上通过区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权威发布,或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围绕龙城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强抓”专项行动等重要部署,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信用中国(辽宁朝阳)”网站公开。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编制并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事项、信息的公开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营商局、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配合)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强化底线思维,依法公开创新和宏观调控、养老金发放、企业融资、金融改革开放等方面信息。(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强化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等方面,重点公开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区扶贫局、区财政局负责)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环卫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强化就业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和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三)强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领域的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信息。(区教育局负责)

(四)强化医疗保障和征地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探索在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征地信息,加快补录和公开历史征地信息。(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中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在公开现有财政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公开政府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确保均有项目公开。推进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公开。(区财政局负责)

(六)推进机构职责信息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经脱敏脱密处理后,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方案,以及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要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减税降费、清理规范基层的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放权赋权等信息,公开压缩行政许可、取消下放权限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区营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及时公开压缩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精准传递政策红利。(区营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推进要求,加大对各类证明事项的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本行政区域内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区司法局、区营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动对接市政府有关工作任务要求,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区营商局牵头,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部门配合)

清理整合政务服务热线。以“8890”一个号码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热线与投诉建议、便民服务等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完善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除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热线全部整合至“8890”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号对外”。(区营商局牵头,具有政务热线部门配合)

(四)抓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515日施行后,要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学习及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公开申请接收转办联动机制,规范答复意见格式,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适用的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保障。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二)抓好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按省、市要求积极开展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熟练运用,按新《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底数清晰。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衔接,保证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