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5-22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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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设立老年活动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全市开展了社区老年人日间活动照料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龙城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和考核指标之中。在工作开展中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返还面积政策,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用房问题。在建设过程中,积极争取省、市帮建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完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装修及配备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休息、娱乐等服务功能,基本上解决了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活动需求。

当前存在的困难,一是活动用房紧张,现社区通过房地产开发返还面积政策,基本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日间照料活动用房,如需新增设老年人活动场所,解决用房十分困难。特别是老旧小区,活动用房更无法得到保障。二是日常运营资金紧张,现运营的日间照料,前期建设中省、市民政部门投入大部分资金。但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无法得到保障,致使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破损的设备设施不能够及时得到修复,不能正常运营。三是管理人员缺乏,日间照料室由社区统一管理,因社区业务比较繁杂,又不能指派专人进行管护,致使开放时间无法保证。

今后,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一方面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倾斜,加大老旧小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步伐;另一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最短时限内将被占用的业主委员会公用房屋逐步调剂为老年人活动室,全力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开展活动的需要。届时,您关心关注的在居民小区设立老年活动室的问题,将会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