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朝龙政办发【2018】171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就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18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书武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王贤熙任副组长分管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配备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发布人,主要负责信息的收集、总结和上报。
2、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更新了《龙城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龙城区环境保护局政府办事公开制度》、《龙城区环境保护局公务接待制度》、《龙城区环境保护局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指导规范该项工作,一直严格执行。
3、加大培训力度。一年来,局领导及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及时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了解,增强了对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一是龙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报送”专栏;二是民心网环保局管理平台,三是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系统平台;各平台均运行正常。
二、推进重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本单位的行政审批等内容。(另注:行政审批工作于4月末移交至朝阳市龙城区行政审批局)。
1、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按要求在龙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8年龙城区环境保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其他环境信息公开。2018年,更新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我区开展环保宣传日活动信息、污染治理工作信息、生态区建设、案件处罚等方面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局主要分管领导同意后公开。年内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全年我局在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02条,其中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拟审批公示11条,在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系统平台发布验收类信息31条,民心网平台受理诉求10条,办结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2、我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至今,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推进“一网一门一次”进展情况。
按照区政府相关部署,我局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不能及时将本股室的相关信息迅速地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拓展环保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应该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