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凌河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02 信息来源:
浏览:

    区凌河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17年,区凌河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指导监督,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局各股室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班子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 

    2.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区凌河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1)充分利用媒介和宣传活动,加大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我局将15项行政许可项目按时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平台公开;通过民心网受理群众投诉,投诉案件的受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通过《辽宁省辽河凌河保护区条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辽河凌河保护区条例》宣传手册500余册,沿河张贴《公告》1000张。

   2)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民办实事。分管领导带队,业务骨干在窗口现场进行行政审批受理,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坚持实行统一受理送达、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廉洁、务实、规范、高效”为宗旨,实行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抓规范管理、树良好形象,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在局机关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公开龙城区凌河保护区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业务办理等。

3、关注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3896969、群众信箱lcqlhglj@163.com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2017年全年共受理投诉3件,其中电话投诉2件、民心网投诉0件、投诉中心转办1件,均全部办理完毕。受理率100%、结案率100%,满意率100%。

    二、取得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凌河局按照要求,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不足及改进方向
2017年,区凌河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流程、服务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仍然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网络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公开机构建设、政务公开、凌河保护区管理、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水政监察、水质监测、法制宣传等信息,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部在网上公开。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积极探索形成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    

3.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性。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逐步纳入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强化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