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信息
发布日期:2017-12-12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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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全区范围内主要推进标准化扶贫工厂、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实用农业劳动技能培训、医疗扶贫、光伏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教育扶贫、行业扶贫、党建扶贫等扶贫项目。一是强化各部门监管职责。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负主体责任,并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具体负责。扶贫、财政部门依据省市区有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报省市相关部门备案;二是遵守和完善制度。年初,制定了区扶贫项目资金项目规划,上报市扶贫办备案,并由市扶贫办上传省扶贫项目网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实行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款。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档案台账制度,扶贫项目实行档案化管理,建有详细的档案和台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发挥审计、监察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检查监督作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