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宏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报告全区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9,605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1%,同比下降36.8%,减少收入23,084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6,038万元,同比下降33.9%,减少收入18,48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567万元,同比下降56.3%,减少收入4,60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376万元,同比下降17.9%,减少支出20,360万元。
(一)收入完成情况
在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25%部分)完成5,202万元,同比增长5.82%,增加收入286万元。
----营业税完成7,121万元,同比下降45.3%,减少收入5,897万元。
----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4,376万元,同比下降10.47%,减少收入512万元。
----个人所得税(40%部分)完成835万元,同比下降24.84%,减少收入276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523万元,同比下降18.12%,减少收入2,108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420万元,同比下降76.51%,减少收入1,368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578万元,同比下降88.37%,减少收入4,393万元。
----契税完成435万元,同比下降59.58%,减少收入3,740万元。
按征收部门划分:
国税局:完成全口径税收29,138万元,同比增长5.30%,增加收入1,467万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99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1.38%,同比增长4.10%,增加收入343万元。
地税局:完成全口径税收32,107万元,同比下降38.81%,减少收入20,363万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70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2%,同比下降39.20%,减少收入18,504万元。
财政局: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06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78%,同比下降69.06%,减少收入4,923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
在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各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9万元,同比增长5.56%,增加支出690万元。
----教育支出12,476万元,同比增长17.59%,增加支出186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975万元,同比下降43.15%,减少支出74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3万元,同比增长16.47%,增加支出2,62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07万元,同比增长10.69%,增加支出1,131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469万元,同比下降76.54%,减少支出14582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5,850万元,同比增长11.6%,增加支出1,648万元。
----住房保障等支出7,297万元,同比下降11.21%,减少支出921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龙城区财政收入来源总计143,31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605万元,上级财政专项补助33,787万元,定额补助1,082万元,原体制补助50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8,835万元,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366万元,省共享五税种基数返还收入63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37万元,养老、医疗、教育、公检法司、农村综改等专项用途转移支付补助14,84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资金3,643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451万元,其他结算补助3,464万元,地债转贷收入23,914万元,调入资金7,986万元,上年结余95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376万元,上解支出25,516万元,地债还本支出23,91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1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11万元。
基金平衡情况:2015年龙城区基金收入合计21,1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6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1,28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792万元,上年结余4,4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135万元,调出资金7,98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9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9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91万元。
二、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减收增支因素增多影响,全区财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财税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保障了全区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财税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通过强化征管、明确任务、挖掘税源、加强调度,实行信息共享,定期研判收入形势,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收入质量,确保收入结构合理。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方面,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统筹安排税收与非税收入的原则,科学制定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编制并公布了《2015年全区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朝龙财发[2015]27号),明确了各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了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预[2015]117号)要求,认真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中工作突出、效果明显。在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方面,认真研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制度,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共向上争取各类财政性资金5.7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区财政资金紧张局面,有力地支持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结构调整,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促进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筹集资金3,878万元,支持企业的升级改造、技术创新、扩大再生产以及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在支持城乡建设方面,筹集资金5,139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5,178万元,用于回迁户安置补助、回迁楼房款、城乡公路养护、项目征地拆迁等支出。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筹集资金1,844万元,重点支持了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农村新能源建设以及青山工程项目建设等;筹集资金1,616万元,重点支持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节水滴灌以及凌河流域生态治理和清淤疏浚工程建设;筹集资金919万元,用于城乡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其他生态环境建设。在政府金融服务方面,积极推动我区金融项目创新,稳步发展小微金融,促进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加强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打击力度,规范我区金融秩序,创建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了民生、法定、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求,全年用于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支出58,100万元。重点工作如下:完成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调整工作。多方筹集资金6,825万元,兑现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新增及补发工资,调整补发了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同时按调资后新标准发放了年终一次性奖金。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安排落实各类社会保障资金33,558万元,保障了社保群体待遇的落实;筹集资金226万元,用于下岗再就业及妇女小额贷款贴息、日光温室、大田玉米等保险各类财政配套贴息资金支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筹集资金6,507万元,用于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美丽乡村”建设、发放粮食直补、综合补贴以及落实村干部经费等;筹集资金1,821万元,重点用于落实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农机具购置等补助补贴资金;筹集资金1,36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及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等。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筹集资金3,438万元,用于教育经费、校舍建设,以及文化、体育等项目支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按照辽宁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289万元,确保了项目如期完工。
(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努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依法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区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朝龙财发[2015]6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公开专栏,确保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完成全区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公务卡以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三是积极稳步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全区6个镇、20个惠农补贴项目已全部实现了“一卡通”发放。四是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全区6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投入使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及镇街综合财务管理等项目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全年共收回各类财政性资金2,975万元,确保财政性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建立工程项目支出预算事前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全年共审核各类建设项目251个,审核资金30,491万元,节省资金8,645万元,审减率达22%。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全年共实施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项目33项,采购支出907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118万元,节支率达11.5%。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水平。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朝阳市龙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朝龙政发[2015]3号),完善并规范了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和程序;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朝龙政办发[2015]68号),对全区11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保证了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三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公开挂牌拍卖等方式,全年共实现国有资产收入400万元;四是积极组建国有独资公司,为政府投融资搭建平台;办理房屋土地产权证件,为融资提供有效抵押资产,全力保障了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要求,我区新增政府债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不断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一、二、三期政府债券资金,化解我区到期的各类政府债务2.87亿元。进一步加强融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贷款,全年申报项目区15个,融资总额12.23亿元,有效地化解了动迁居民回迁和房地产去存量问题;新组建国有投融资(资产管理)公司6个,支持了五大园景区和新市镇的投融资平台建设;围绕各金融机构项目贷款新品种,包装融资项目8个,更好地促进了全区重点项目的落实和社会稳定,实现了我区融资工作的新突破。
2015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收入规模大幅下降,刚性支出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任务十分艰巨。二是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大,偿债风险增加。三是财政收入质量和结构有待优化,财政收入对房地产行业依存度依然较大。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做好2016年工作拟采取的措施
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一季度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373万元,同比增长23.17%,虽然实现了首季开门红,我区的重点企业燕山湖电厂和浪马轮胎也实现了税收同比增长,但做为我区税收重点行业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都呈现出同比20%和56%的降幅,从全年财政运行预计情况来着,财政收支矛盾将继续加大。工资性支出、政权运转支出、社会保障配套、回迁安置及偿还各类贷款本息等刚性支出就远远超出财政实际承受能力。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拟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和重点分析。通过跟踪房地产开发进度、掌握房产的销售情况等措施,进行税收清算,增加财政收入,缩小收支缺口。做好营改增各项财税收入变化测算和分析工作,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多方筹集资金增强保障能力,加强国库资金借款清欠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力度,深挖潜力,弥补刚性支出缺口;加大国有资产融资力度,增强国库支付能力。
(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确保社会和谐发展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筹措资金,保证全区重点民生工程资金需求。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落实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农业投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大扶贫开发工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完成全区扶贫攻坚任务。
(三)加大财税改革力度,确保改革深入推进
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公务卡以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和建立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财政体系。
(四)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加强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全区国有投融资公司监管,确保投融资公司依法依规,安全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及防控机制;加强投资审核和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行为;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困难和问题不容低估,全区上下要积极抢抓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紧紧抓住财税收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保持住财政运行良好态势,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