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从而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保洁员工作热情,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利用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市级返还龙城区脱贫攻坚捐赠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保洁员工资,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脱贫攻坚捐赠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71号)文件要求,我局做到专款专用。现将第二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18-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龙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联系人:高玉娟 联系电话:0421-37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