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
(三)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组织开展并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地方性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各类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四)管理全区图书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乡镇图书室、村农家书屋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五)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指导、协调、监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物保护项目规划、计划安排、施工组织、资金管理等职责。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等重大事项。加强广播电视专用网的规划、管理;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参与制定全县信息网络总体规划;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七)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
龙城区政府 机构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办公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文化路五段61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1:40 下午13:00至16:40 负责人(单位一把手) 万淑波 联系电话(座机) 0421-7261801 电子邮箱 lcwtj@126.com 邮政编码 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