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朝龙政办发〔2020〕19号
关于开展全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全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批复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清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清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清查范围:各街城区内的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整治重点:
1.违法建设整治重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开工建设的在建建筑;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层)、违法违规投入运营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既有建筑。
2.违法违规审批整治重点:既有和在建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动员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街道办事处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牵头部门、工作联络人等情况,一并报区住建局。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5月2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动社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要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并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要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各街道办事处,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区住建局。
(三)全面整治巩固阶段(2022年6月2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需要在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及时上报区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推动解决。
各镇(街)政府,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报区住建局。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11月25日前)。区直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服务,并对清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督导检查不分阶段,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对本地区、本行业清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以上各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推进,边摸底、边清查、边整治,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职责
(一)各街道办事处对清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规划、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和在建建筑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的清查整治工作。对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三)区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文旅、交通、商务、民政、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汽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清查整治。对以上场所(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要责令整改,确保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对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要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共同推进、落实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或组建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全面发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清查整治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是清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推进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动员部署,落实资金保障,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全面清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清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三)细化方案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全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统一部署。认真研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可操作、可执行的政策措施,按照任务时间节点要求。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清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在建工程项目排查表
2.既有工程项目排查表
附件1
在建工程项目排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区(地址) | 开工时间 | 进度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结构类型 | 建筑立项 | 用地 | 规划 | 施工许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既有工程项目排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区(地址) | 所有权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层数 | 建设年代 | 结构类型 | 改建扩建情况 | 设计施工情况 | 安全隐患情况 | 建筑立项 | 用地 | 规划 | 施工许可 | 竣工验收 | 改扩建报批 | 用途变更 | 消防 | 工商登记 | 特种行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